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2号
现批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08-2008,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3.2.1、3.2.2、4.1.22、4.1.26(1、2)、5.1.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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