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依据国家住建部、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建标180-2017),该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的基准。标准明确“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城市规划要求,统一规划,一次或分期实施;城市社区应充分利用社区周边的防灾资源和现有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实现资源共享,满足就近避难的需求;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宜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服务功能和服务效益”。目前,全国各地应急避难场地建设都是充分利用本地的公园、学校、居民广场、服务中心、村委会办公点等公共服务设施来建设,并按照建设标准和区域灾害风险等情况配备基本的保障设施,以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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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180-2017 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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