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与实施日期: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5日。
实施日期:2017年6月1日。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城市雕塑工程的规划设计、制作安装与质量验收。
主要内容:
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工程设计、制作安装、质量与验收等。
强制性条文:
规程中未特别指出具体的强制性条文,但要求城市雕塑工程建设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管理与解释: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主编与参编单位:
主编单位为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包括北京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公室、长春市城市雕塑规划管理办公室、上海城市雕塑委员会办公室、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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