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与实施日期: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实施日期:2024年12月1日起。
主要内容:
规定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的术语和定义、判定准则。
适用于对使用过程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不适用于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使用的特种设备;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
起草单位与起草人:
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主要起草人有孙仁山、李哂荟、钱敏才、季本军、贾国栋、李歌、王为国、侯少毅、刘华、肖彪、王善江、王长明、曹宏伟、魏成立、李聪、曹光敏、郭晋、蒋玫、王国华、宋高峰、侍吉清、孙泽、黄克帅、杨宁祥、郭培杰、张生、赵守辉、王洪珍、常广冬、叶飞、陈聪、李景振、王晓梅、孙明、侯文焘。
标准状态:
GB 45067-2024 是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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