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与实施日期:该标准发布于2017年11月1日,并于2018年5月1日实施。
适用范围:本标准定义了建筑工地用成套设备(ACS)的特殊要求,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000V或者直流不超过1500V的成套设备;计划用于建筑工地,户内和户外,例如公众一般不进入的临时工作场所和建筑施工、安装、修理、地产(建筑物)拆除或变化、土木工程(公共建筑)、挖掘或者任何类似的工作场所;可运输的(半固定的)或移动的带外壳的成套设备。
不适用范围:本部分不适用于符合各自产品标准的单独器件和整装的组件,例如电机起动器、熔断开关、电子设备等。也不适用于建筑工地的行政中心(办公室、更衣室、成套设备间、食堂、餐厅、宿舍、卫生间等)使用的成套设备。
电气保护要求:依据本部分制造的设备所提供的电气保护要求在GB/T16895.7中给出。
结构和技术要求:有关结构和技术部分的内容按GB/T7251.1—2013调整,并允许与已试验过的ACS比较。
起草单位:起草单位包括天津电气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电控配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天传电控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
标准状态:该标准目前状态为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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