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实施指南内容简介
主要内容
-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系统中供电的技术要求,是安全防范系统供电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施工、检测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 供电系统构成:包括总体构成、供电模式等。供电模式分为集中供电和本地供电两种。
- 供电系统要求:
- 基本要求:根据安防设备所在区域的市电网供电条件、安防系统各部分负载工作和空间分布的功耗特点、系统投资成本等因素,合理选择主电源形式及供电模式。
- 主电源要求:主电源应向安防系统的所有设备提供满载工作电能,市电网做主电源时,应按考虑了各负载全功能运行的同时概率和电能传输效率等而确定的系统或所带组合负载的满载功耗的1.5倍设置主电源容量。
- 备用电源要求:备用电源应由安防系统自备,可以是UPS、蓄电池、发电机/发电机组等。
- 子系统供电要求:
- 入侵报警子系统:所有探测、传输、控制、记录、显示等功能性设备应为应急负载,应配置不间断供电的电源。
- 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重要和关键设备应为应急负载,宜配置UPS,备用电源应急供电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
- 出入口控制子系统:应根据具体需求配置适当的供电设备。
- 防雷与接地要求:采用非独立供电方式时,供电系统应具有防雷措施,并符合相关标准。
- 标识、监测控制、能效与环保管理要求:供电设备和供电线缆应有实体防护措施,并应按照强弱电分隔的原则合理布局。
- 供电设备与供电线缆选型与安装要求:供电设备选型应根据具体需求,确保供电能力与所供电的安防功能子系统或设备的功能性能相适应。
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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