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编制,自2013年4月10日起施行,替代了2004年版规定。该规定主要针对市政公用工程的新建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涵盖以下核心内容:
一、适用范围与结构框架
1.
适用工程类型
包括给水、排水、道路、桥梁、隧道、防洪、燃气、热力、环境卫生、园林和景观等新建工程的设计及投资估算、概预算编制,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设计阶段划分
分为前期工作(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大部分,其中可行性研究需依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委托书,明确工程必要性、经济合理性等技术论证。
二、主要修订内容
1.
新增专项要求
在可行性研究中增加节能、劳动安全、消防、社会评价等内容,响应国家发改委对建设项目节能与安全生产的强化要求。
细化设计阶段说明书和图纸要求,例如排水工程中明确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比例(竖向1:100~1:200)及管渠结构示意图的节点标注。
新增环境卫生工程、园林和景观工程的设计深度规定。
2.
内容调整与补充
对原2004年版中给水、排水、道路等工程的设计文件编制要求进行更新,例如给水工程初步设计需包含水源地选址、供水系统优化等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因复杂性较高,单独成册未纳入本规定。
三、设计文件深度要求
1.可行性研究报告
需包含项目概况、城市概况(含供水现状、总体规划)、需水量预测、工程方案比选及投资估算等。
对改扩建项目,可简化为可行性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文件
明确工程规模、设计原则、拆迁征地范围,并深化设计方案(如桥梁工程需提供结构计算书及施工方案)。
需包含节能、环保等专项内容,控制工程投资。
3.施工图设计文件
需满足施工招标、设备订货及预算编制要求,例如排水工程需提供管渠纵断面图(比例横向1:500~1:2000)、电气设备安装图等。
技术简单的小型项目可经批准后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四、编制依据与规范
需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政策、法规及强制性标准,各阶段文件应完整齐全。
园林景观工程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阶段,需包含植物配置、硬质景观等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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